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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人“零元购”说好的返现却缩水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2-19 17:33:46

法院:商家按约全额返还购物款
 
  “零元购”“免费送”,买东西不花钱,APP签到还会有额外奖励金。这波广告是不是很诱人?然而,就有消费者在参与此类“零元购”活动后,却迟迟等不到活动方许诺可以“全额退还”的购物款。近日,上海一中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二审判决“零元购”活动举办方全额返还消费者1万余元购物款。
 
累计支付上万元
  一天,小杨正在网上购物,一条广告吸引了他。广告页面显示,“你买我就返,免费送,购买金额-返利金额=零元购”“设备签到获得积分,累计测量达××天则返完购机积分”。小杨点击广告链接进入店铺“好购物”。店铺页面显示,购买智能硬件累计签到30天,即可兑换积分和商品。为进一步了解活动细则,小杨咨询客服,得知用积分购买的东西也能返现,返现只需在收到商品后绑定好购物APP,每次测量签到获得积分,100积分相当于1元钱。
  小杨这下放心了,便于2018年4月至7月先后在好购物APP及其购物网站上,购买价格均为798元的手环、血压计、蓝牙音箱等产品,其中部分订单是直接支付,部分订单是积分兑换产品。小杨前后实际共支付10802元。
  收到产品后,小杨按照要求开始测量签到,并于6月至7月间多次申请提现,然而钱却一直没到账。后小杨多次与好购物公司沟通,均未得到解决。小杨还发现,他的部分订单信息和提现记录被删除了,于是在后续提交提现申请时,小杨均截图保存提现记录。
  由于提现不成,小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好购物公司退还10802元购物款项。
 
商家:用户重复获利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小杨的诉请。好购物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
好购物公司认为,签到获得的积分可以兑换商品或现金,或抵扣部分现金购买商品,小杨已经把积分兑换了商品,且其兑换的商品价值已经超过10802元。小杨用积分兑换商品后,积分就归零。如果还要求返还现金,是重复获利。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小杨提交的好购物产品广告页宣传的内容以及好购物公司的陈述,可以得出好购物公司举办了“零元购”的活动。好购物公司虽认为小杨用积分兑换的商品价值已超过10802元,但并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且根据小杨提供的其与好购物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好购物公司客服表示用积分购买的产品也能返现。因此,小杨用部分积分购买了产品,但不影响其申请再次返现的权利。结合小杨多张提现申请已提交的截屏,可以认定小杨在向好购物公司购买10802元产品后,获取签到积分并申请返还购物款项,好购物公司应按约向小杨返还10802元。
  据此,上海一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摘自:2019-10-25《上海法治报》
  作者:夏天 李丹阳